滿意度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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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般要求

1.服務顧客是實驗室全體人員共同努力的方向,實驗室主管應隨時督促指導品質負責人及本室所屬其他人員相關事宜。顧客基本資料、委託校正資料及校正報告之相關作業,統一由實驗室主管指派專人負責管制。

2.持續性之校正委託,實驗室主管應指定專人建立並維持與顧客之聯絡溝通管道,執行工作中有任何延誤或異常,應立即告知顧客。

3.在確保對其他顧客保密前提下,顧客或其代表要求見證校正工作之執行時,技術負責人得妥善安排,協助其進入實驗區內監控執行相關工作之進行。

4.本實驗室所有管制的文件之內容,未經實驗室主管同意時,不得透露給委託廠商及本實驗室以外之人員。

6.資料收集主要以<滿意度調查表>為依據。

 

二、處理對策與執行

(1) 權責人員提報處理意見。

(2) 經實驗室主管核定後進行改善工作。

(3) 品質負責人跟催改善結果。

三、檔案建立

(1) 訴願資料整理分析後,除提供相關人員參考外,應存檔管理。

(2) 對任何顧客回饋之處理結果,應作為管理審查之議題。

四、 預防措施

(1) 建立顧客抱怨回饋資料,並預防缺點再發生。

(2) 整理、分析所累積之顧客回饋/抱怨資料,並列入新進人員訓練之內容,以期減少或避免缺點之發生。

5.2.6 溝通與交流

建立與顧客溝通管道,尤其技術性之建言,對校正結果的建議與說明,均為有價值之資訊,應收集建檔,俾利實驗室之精進。